英文能力檢測暨畢業資格
依本校學生英文能力檢測暨畢業資格實施辦法:
每位學生必須於大三學期結束前至少參加過一次校外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同級標準認定)通過之檢測,
再繳交成績單至系上登錄,以作為畢業資格審定之依據。
●配套措施
一、100學年度起曾參加校外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者,但未通過者,
可參加校內「中山醫大英文能力檢測」(CEPT)通過,取得合於「英文能力」畢業資格。
二、99學年度前(含)入學前曾參加校外英文能力檢定考試,但未通過者,
得於畢業前加修一門零學分「進階英文聽說」或「進階英文讀寫」之課程,
經成績評定及格始可取得合於「英文能力」畢業資格。
學生於修習英文進階課程期間,通過本辦法規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則可辦理退選。
●其他校外具公信力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所訂定之同級標準認定
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與教育部認列之證照種類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