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訊息】甄選彰化縣「107年度延緩失能社區營養示範據點補助計畫」臨時約僱人員(營養師)

一、職  稱:臨時約僱人員

二、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性  別:不拘

四、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操守端正、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有愛心及耐心。

      (二)大學(含)以上營養相關科系畢業,具營養師證照,且具1年以上之營養相關工作經驗。

      (三)具有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合格衛教師資格(CDE)或具有糖尿病共照網證書者尤佳。

      (四)諳電腦操作,具Word、Excel(統計、排序、圖表製作)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者為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工作項目:辦理延緩失能社區營養示範據點補助計畫及其他相關交辦事項等工作。

六、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2段162號)。

七、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八、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九、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7年08月08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企劃資訊科,信封外請註明「報報名甄選本縣107年度延緩失能社區營養示範點補助計畫-營養師」

十一、報名應準備資料:履歷表、自傳、學經歷、相關證照等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十二、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十三、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十四、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十五、其    他:本計畫經費由彰化縣107年度延緩失能社區營養示範據點補助計畫支應。

十六、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07年12月31日止。

十七、待    遇:依「衛生福利部及附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支給學士第1年薪資32,450元(含勞、健保,職災、勞工退休金)。

十八、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秀珍,聯絡電話:(04)7115141分機210。